输电线路杆塔作业防坠落装置技术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高处杆塔作业全过程防坠落装置的名词术语、技术要求、检验、产品包装、标识及相关参数。
1.2 本标准适用于人员在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已建220kV及以上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使用的防坠落装置。
1.3 其他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杆塔、变电构架及通信杆塔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95 安全带
GB 6096 安全带检验方法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5233 包装单元货物尺寸
GB/T 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 269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3 总则
3.1
防坠落装置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方便使用、操作简单的原则。
3.2
用户配备该装置,进行杆塔作业时,应能有效减少危险感和不适感。
3.3
防坠落装置应遵循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
3.4
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工程,杆塔防坠落装置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使用。对于已建的输电线路工程,应逐步推广使用。
3.5
采用新原理、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型式,应经过试验验证。
3.6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
4 名词术语
4.1 防坠落装置 fall arrest system
用于杆塔高处作业人员在攀登、移动和作业过程中发生坠落后安全悬挂在空中的防护用品。一般由导轨(挂点)、防坠器、安全带等主要部件组成。
4.2 自锁器(导向型防坠器)
self-lock hook
可沿着导轨滑动,正常工作时不用手动调节就能上下移动,坠落时能自动锁止的部件。必要可重复使用。
4.3 缓冲器 energy absorbers
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部分冲击能量的装置。
4.4 冲击力(Fmax) braking
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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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性能测试时,制动状态下在安全绳上测得的最大力。
4.5 防坠距离 arrest distance
由作业人员初始位置(开始下落的位置)到最终位置(防坠后的平衡位置)的移动距离。
4.6 安全绳 safety rope
自锁器与作业人员安全带之间的连接绳(带)。
4.7 安全带 safety belts
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安全悬挂在空中的防护用品。一般组成见GB 6095附录A中的表1。
4.8 系带 harnesses
由环绕躯干的织带、带扣及其他金属件构成,可以是全身系带、单腰系带、半身系带。该构件对人体形成捆扎,但不一定有缓冲能力。
4.9 连接器(环)connector
连接器是一种可以将两个或以上的元件连在一起的部件。
4.10 速差自控器(收放式防坠器) speed automatic controller
安装在挂点上,装有可伸缩长度的绳(带、钢丝绳),串连在系带和挂点之间。由坠落动作引发制动作用的部件。该部件不一定有缓冲能力。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a)
产品设计寿命不小于3年。
b) 杆塔防坠落装置应在不同形式杆塔及部位均能有效锁止。
c) 防坠落装置在满足安全可靠地前提下,尽可能的轻便。
d) 作业人员体重及可能携带备品、备件的重量总计值为100kg。
e) 防坠落装置应从距离自然地面2.0米及以上开始安装。
f) 发生坠落时,作用于佩带单腰系带的作业人员,冲击力不得超过4kN;作用于佩带全身系带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6kN。
g) 防坠落装置与杆塔连接应安全可靠、构造简单,不改变或影响杆塔的正常使用,不损害杆塔结构,且能适应目前国内常见的杆塔形式(例如水泥杆、钢管杆、铁塔等)。
h) 导轨与杆塔连接的所有部件应采取防盗措施,防盗范围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i) 防坠落装置中接触身体的部件,其材料应避免对使用者的皮肤产生刺激、导致过敏等现象。
5.2 导向型防坠落装置
5.2.1 自锁器
a) 自锁器与轨道的拆卸或安装应保证需要至少两个连贯的手动操作才能完成,正常使用时,不能脱离轨道且仅在规定的方向上移动。
b) 人体坠落过程中碰到自锁器的任何位置,均不得失去锁止功能。负荷解除后,自锁器能恢复正常工作。
c) 自锁器在倾斜导轨上应能有效锁止。
d) 自锁器在冷、热、雨、雪、冰、油等恶劣条件下,应能有效锁止。
e) 使用自锁器时,人员坠落距离不得超过1.6米。自锁器锁止距离不大于0.4米。
f) 自锁器与导轨锁止静荷载应不小于15kN。
5.2.2 导轨
a) 导轨应与杆塔可靠连接,保证静荷载为22kN不被破坏。
b) 导轨末端设置防脱出装置,避免误操作导致自锁器滑出轨道。
c) 导轨应易安装、耐腐蚀、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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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导轨转向处设置转向器,转向过程中自锁器不得脱离导轨,转向应灵活、方便。自锁器在轨道上应能顺畅通过接头、转向器等连接部位,无明显障碍感。
5.3 速差式自控器(收放式防坠器)
a)
速差自控器应有自动收放设施。
b) 绳索可以自由伸缩,不影响人员正常作业。锁止距离不超过0.2米。
c) 速差式自控器必须高挂低用。
5.4 连接器
a) 连接器表面光滑,以免伤及作业人员,防止割断、磨损系带或绳索。
b) 除螺形连接器以外,连接器必须经过两次及以上的手动操作才能开锁。
c) 连接器最小破坏荷载不小于15kN。
5.5 安全绳
a) 必须用锦纶、维纶、蚕丝料制成。破断负荷指标为22kN。
b) 安全绳与系带可以通过背部或胸部连接。
c) 安全绳应与自锁器一并提供,方便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其长度应小于0.6m。
5.6 缓冲器
a) 使用缓冲器时最大冲击力不得超过6kN。
b) 缓冲器破断荷载指标为22kN。
6 试验
6.1 安全带(包括自锁器、连接器等)必须按GB6096规定测试。
6.2 导轨
将导轨按照产品说明的要求与杆塔连接,将22kN的重物加载到导轨上,保持2分钟。导轨及与杆塔的连接件不出现滑移、松动、金属部件撕裂、导轨变形等足以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试验完毕后,自锁器在导轨上仍能顺畅的上下滑动。导轨试验示例见附录 B 图 1。
6.3 可靠性试验
6.3.1 速差自控器
将速差自控器的绳子从缩回状态下全部拉开,如此操作10次。拉伸回收速度不得超过装置规定的速度2.5米/秒;将速差自控器上端悬挂,绳子下端悬挂5kg的物体,释放该物体后能促使自锁器锁止,如此重复操作1000次。确认自锁器每次都能正常锁止。
6.3.2 导向型防坠器
将导向型防坠器安装到导轨上端,安全绳下端悬挂5kg的物体,释放该物体后能促使自锁器锁止,如此重复操作1000次。确认自锁器每次都能正常锁止。
6.4 锁止试验
为了确保速差自控器、导向型防坠器及导轨在杆塔的各种运行工况正常工作,应进行冷、热、湿、灰尘、油等条件下的锁止试验。具体要求如下:
a) 热[(50±2)℃,相对湿度(85±5)%)];
b) 冷[(-30±2)℃];
c) 湿[喷水仪器以大约70 升/小时 的速度喷水。水温在10℃至30℃范围内。];
d) 灰尘;
e) 油[将测试部件浸泡在温度为(20+/-2)的柴油中30分钟后,液滴24小时];
锁止试验方法按照本标准6.3的要求。
6.5 金属部件防腐试验
金属防腐的试验应按照GB/T 10125中适用于金属及其合金、金属覆盖层等材料的中性盐雾试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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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冲击试验
a) 试验目的:利用模拟人形,检验防坠落装置的不同部件的可靠性、兼容性及锁止距离、下坠距离等。
b) 厂商提供的试验用样本应包括安全带、自锁器、导轨等。
c) 速差自控器和自锁器试验方法按照GB6096执行。
6.7 静荷载试验
a) 速差自控器、自锁器静荷载按照GB6096执行。
b) 导轨、夹具静荷载试验按照执行附录 B 图 2执行。
c) 试验荷载15kN。
7 质量检验
7.1 出厂检验
7.1.1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导轨、夹具外观检验,包括镀锌质量、弯曲度、尺寸等方面,具体可参照GB/T 2694执行。
b) 自锁器与导轨的配合及自锁功能的检验。
c) 自锁器、安全绳等部件的检验按照GB6095的要求执行。
另a) 、b) 项须全部检验,c) 项抽样比例为0.6%。
7.1.2 出厂要求
a) 防坠落装置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方可出厂。
b) 出厂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即认定产品不合格,予以报废。
c) 经过破坏性试验的样品不得出厂,予以报废。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6的全部项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或原材料有重大变化时;
c) 在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在出厂试验结果和上次型式试验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对于a)、b)、c)款,型式试验的样品不得少于3套,如果有某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对于d)、e)款,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库中随机抽取3套。如果有某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7.3 例行检验
a)安全带按照GB6095执行。
b)导轨参照线路运行规程的要求维护、检查。
c)自锁器按照7.5kN静载检验。
8 标识、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识
8.1.1 永久标识
产品标示应清晰、不易消退,且标识不会对产品材料造成有害影响。产品标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标识的意义,例如厂家名称,供货方名称,或商标
b) 厂家的生产批次或序号或其他可追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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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导轨标识应有下列永久标记: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年、月)、使用方向(必要时)。
d) 自锁器标示按照GB6095执行,应有下列永久标记:产品名称、标准号、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年、月)、使用方向、锁止距离。
8.1.2 产品说明
防坠落产品说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电话
b) 装置与杆塔结构连接方法
c) 产品适用和不适用对象
d) 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以及如何确定产品什么时候不能再被使用的建议
e) 清洁、维护、贮存的方法
f) 日常检查的方法和部位
g) “超过使用年限和经过坠落冲击的安全带、自锁器等不允许再使用。”
h) “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8.2 包装
a) 包装产品的箱体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装箱日期,体积和重量,制造厂名和送交单位名。
b) 根据需要的情况,产品的包装允许变更,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并有文字依据。
c) 包装箱的尺寸选择和标志应符合GB/T 4892 -1996和GB190-90的规定。
d) 包装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避免导轨之间、导轨与包装物之间相互磨擦,损坏镀锌层(如果有)。
8.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不能接触腐蚀性气体、物体。
8.4 储存
防坠落装置应储存在通风、干燥、少尘的仓库内,不能接触高温、明火、酸、碱和尖锐、坚硬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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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产品分类
A.1 附录规定了杆塔作业防坠落装置的产品分类。
A.2 产品分类及组成。
表 1
分 类
部 件 组 成
导向型防坠落装置
系带、自锁器、连接器、缓冲器(可选)、安全绳、导轨
收放型防坠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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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带、速差自控器、连接器、缓冲器(可选)、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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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导向型防坠落装置中导轨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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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导轨使用材料的不同分为刚性、柔性两种。刚性材料包括型材、张紧固定在杆塔上的钢丝绳等。本标准适用于刚性导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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