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机制
2016-05-04 17:05  

1. 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工程实验室具体事务采用主任负责制,科研成果及工程技术开发服务责任制,仿企业化运行机制。

机构与职责如下:1实验室主任(孙宏彬)负责工程实验室全面工作。负责工程实验室具体的规划、运行、管理。制定规划、制度,负责人员、设备、资金、合同、对外等管理工作。(2)工程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潘欣)协助主任管理工程实验室工作。3)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田春光(国网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张喜林(国网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协调产品试验、协调测试和组织及工程实验室其他建设任务。4)下设技术平台,各设一个技术平台负责人,负责相应技术平台的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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