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农业博览园多功能智能温室建设项目电力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农业博览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定承包人。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吉建招〔2015〕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2015)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小型项目经理,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第4.1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1日10:00时,接收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采购预算额(招标控制价)为:¥184.4039万元。
7、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评审中心评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留5%质保金1年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5%,交纳账户:长春市财政局 账号:221000611018170019330开户行:长春交行德惠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交纳账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账号:160410416177到账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农业博览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净月大街4775号
办公地址: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闫琦、许杨
联系电话:0431-81985266 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传 真:0431-81150785